河北音樂統考包含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流行音樂、音樂治療、音樂教育、錄音藝術、現代流行音樂、錄音技術與藝術、音樂制作等專業,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考試院最新消息為準。
1、統考包含的專業
考生報考以下對聲樂或器樂專項技能有專業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藝術類專業設置規定的專業,均應參加相應的音樂類專業統考。
本科專業: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流行音樂、音樂治療、音樂教育、錄音藝術等專業。
專科專業:音樂表演、現代流行音樂、錄音技術與藝術、音樂制作、鋼琴伴奏、鋼琴調律、作曲技術等專業。
其中錄音藝術等本科專業,錄音技術與藝術等專科專業,一般應按音樂類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專業不按音樂類招生的,須在教育部藝術交互系統設置時說明,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考試科目和分值
專項(150分,分聲樂、器樂,考生根據自己報考的藝術類別和藝術統考細項參加相應的專項考試)、樂理(15分)、音樂素質(練耳15分,視唱20分)。
3、文化考試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河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性考試),滿分750分。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每門滿分150分。選擇性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考生須從歷史、物理2門首選科目中選擇1門,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參加考試。其中,歷史、物理使用原始成績計入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按等級賦分后計入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每門滿分100分。普通高中在校學生應在相應科目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報考選擇性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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