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職單招是湖北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的簡稱,高職單招是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技術技能人才選拔的重要渠道,主要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
一、招生對象
1.凡已取得湖北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資格且高考報名號第9-10位代碼為80-89或99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2023年面向中職生的高職單招。
2.凡已取得湖北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資格的湖北戶籍退役士兵考生,可報名參加安排有退役士兵專項招生計劃院校的高職單招。
3.凡已取得湖北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資格的湖北籍脫貧家庭子女且年齡不超過20周歲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武漢警官職業學院定向培養法院雇員制書記員高職單招。
二、考試安排
考生須參加所報考院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考試總分400分,其中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各200分。文化素質考試時間統一為4月1日上午9:00開始。取得中級(含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中職畢業生,報考相關專業可申請免予職業技能測試。退役士兵免予文化素質考試,只參加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400分。雇員制書記員高職單招考試安排由招生院校另行規定。各招生院校要參照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制定考試組織方案,設置標準化考場,加強對命題、制卷、試卷分發、運送、保管、組考、監考、閱卷、登分等環節的管理,規范考務操作,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和公平公正。考試期間,省教育廳將組織專人對考試進行巡查。
三、招生錄取
各招生院校按照高校招生政策有關規定、招生章程確定的錄取標準和規則,綜合考慮招生計劃、專業培養要求,依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類確定擬錄取名單。招生錄取要嚴格執行政策,不得隨意調整錄取分數線、錄取規則、錄取標準和擬錄取名單,不得擅自擴大和變更招生專業。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網站上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信息保留到2023年12月底。公示結束無異議后,各招生院校按照省招辦要求提交擬錄取名單,省招辦審核通過后辦理錄取手續。
凡被此次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今年后續普通高校招生統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試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但已報名參加統一高考或技能高考的仍可參加相應考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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