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之一,是指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后的金額(即固定資產凈值)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
固定資產折舊有三種折舊方式---直線折舊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舊法,而加速折舊法在具體實務中,又分為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兩種。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一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和雙倍直線法折舊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同時,在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到期的最后兩年或者(當采用直線法的折舊額≧雙倍余額遞減法的折舊額時),將固定資產帳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平均攤銷。其計算公式有:
(1) 年折舊率=2/預計的折舊年限×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期初賬面凈值×年折舊率
(2)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3)月折舊額=固定資產期初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4)固定資產期初賬面凈值=固定資產原值 - 累計折舊 -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雙倍余額遞減法優點:固定資產使用前期提取折舊多,使用后期提取折舊逐年減少,以使固定資產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補償。
缺點:雙倍余額遞減法是以固定資產使用年數倒數的2倍作為它的年折舊率,以每年年初的固定資產帳面余額作為每年折舊的計算基數,但由于在固定資產折舊的初期和中期時不考慮凈殘值對折舊的影響,為了防止凈殘值被提前一起折舊,因此現行會計制度規定,在固定資產使用的最后兩年中,折舊計算方法改為平均年限法,即在最后兩年將固定資產的帳面余額減去凈殘值后的金額除以2作為最后兩年的應計提的折舊。
手機瀏覽
全國
19974831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