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務處理:企業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等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收取現金股利或利息、處置等業務。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應設置的會計科目
企業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等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收取現金股利或利息、處置等業務。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和投資收益都是損益類科目,貸方登記增加,借方登記減少。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
企業在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按照取得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確認金額。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
企業在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應收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收利息),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不構成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金額。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在發生時作為投資收益進行會計處理。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于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持有
1.企業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應做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收到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2.資產負債表日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1)股價或債券價格上漲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股價或債券價格下跌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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